淄博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按照统一部署,我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将持续到明年3月,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制定执法计划,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安排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标明零售场所存放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各级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依法审批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地区和非法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区的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要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依法及时销毁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记者赵晓雯 编辑邹长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