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烟花爆竹1330件。
前不久,如皋市安监局烟花办在日常稽查中,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邹某销售的烟花爆竹有部分属非正规渠道进货,经扩大检查范围,发现其仓库储存大量非正规渠道进货的烟花爆竹,稽查人员立即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经清点,该仓库共储存各类烟花1061箱、盘鞭59箱、双响炮210箱。邹某交代此货是无证经营户石某租房储存。案发后,石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据了解,石某系搬经镇居民,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邻县购买烟花爆竹用于销售,非法经营额合计770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