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不足8平方米的房间内,联合执法组发现C、D级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等各类烟花爆竹30余件。经调查核实,此处堆放的烟花爆竹系一名经营户擅自将春节期间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存放所致。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执法人员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全部没收,并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被收缴的30余件烟花爆竹将由区烟爆公司负责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