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规范烟花爆竹工作会在三角镇召开,会议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今年烟花爆竹销售将试行专营店模式。经营烟花爆竹要严格实行“三专一统一”销售制度,“三专”即专店经营、专库存放、专人销售和安全管理;“一统一”即申报许可的人、参加培训的人、现场销售的人统一为同一个人。同时烟花爆竹经营专店的储存专库要与生活区分开,且专库内不能有明火或可产生热源的器具。
记者还了解到,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公园、森林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周边100米范围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