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昆明市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的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点陆续开门营业。
在渔阳路和渔浦路交会处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人员身着特种防护服,在销售仓内摆放商品。“零售店面积约20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最多可摆放140件烟花爆竹商品。”销售人员介绍。
按照昆明市应急局要求,昆明主城区及3个开发(度假)区的304个零售点全部使用防爆仓,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各零售点内的摊位均设置“严禁在销售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标语,店内墙壁张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承诺书以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店外摆放了灭火器、水桶等灭火设施。
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昆明市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2024年春节经营和燃放的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24日。(胡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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