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一个安全燃放烟花的环境,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今年,严禁燃放烟花的区域,增加了严禁在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或可燃的建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南京路等全线禁放
除国务院和上海市相关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2012年春节期间,上海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为全线)。
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
禁放区域为: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虹桥交通枢纽站地区、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五角场地区、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陆家嘴金融区地区(东至浦东南路东泰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北面至黄浦江)、铁路上海南站地区(东至柳州路、南至石龙路、西至桂林路、北至沪闵路)、化学工业区、外高桥保税区和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以及各区(县)政府确定的禁放区域;
控制区域为:浦东国际机场周边(东至长江大堤、南至拱极路拱极东路、西至远东大道、北至华夏东路闭环区域)、虹桥国际机场周边(东至外环线、南至漕宝路、西至中春路、北至金沙江西路闭环区域),控制区域内严禁燃放升空高度超过60米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区域的临时燃放时段为:2012年1月22日(除夕)至1月26日(年初四)以及2月6日(正月十五)的18时至次日8时。
千箱非法烟花被查
年关将至,沪上各类烟花爆竹陆续畅销,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上海市消防局共查获非法烟花6634箱,行政拘留9人。
昨日12时许,接市民举报,上海市消防局会同当地派出所,在宝山区党校北侧,江杨北路1390号一处民房,查获近千箱烟花爆竹,价值20多万元。
该民房位于宝山区城西一村,毗邻一处物流公司,因为该处已动拆迁,民房四周均为空地,地理位置较为隐蔽。为了隐藏烟花,所有者还特地用彩色油漆涂抹民房的玻璃窗,防止外人窥探库存货物。
记者发现,此次查获的非法烟花主要产自湖南浏阳,种类繁多,整整堆满了8间民房,其中,仅危险性极大、俗称“小炸弹”的4英寸礼花弹就有73箱,每箱36枚,此类烟花的安全燃放距离应达150米左右,一旦燃放时,安全距离未能保证,极易发生危险事故。目前,相关涉案人员仍在侦查之中。
上海市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销售门店,购买时,注意识别防火标志,发现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24小时有奖举报电话:96119。